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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porate Governance(Traditional Chinese)

公司治理架構

董事會

本公司設董事七至九人,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任期三年,由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連選得連任。本公司於108年4月股東臨時會選任第八屆董事會(6名董事,含3名獨立董事),任期自108年4月18日至111年4月17日。為建立本公司良好董事會治理制度、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爰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之規定訂定「董事會議事規則」,以資遵循。

職稱姓名任期主要學經歷
董事長李昌鴻3台灣大學電機所博士
台灣大學電機系
佳世達科技(股)公司 事業部協理
友通資訊(股)公司 營運長
董事林章安3輔仁大學電子工程學系
其陽科技 (股)公司 總經理
富碁電腦 經理
太宇科技 經理
董事蘇家弘3台灣大學電機所碩士
台灣大學電機系
其陽科技 (股)公司 營運長
董事蔡其南3台灣大學EMBA商學組
台科大企業內部EMBA
東吳大學國貿系
冠捷科技 資深處長
董事黃麗敏3台灣科技大學財務金融所碩士
友通資訊(股)公司 財會主管
董事范希光3淡江大學土木系
其鑫(股)公司 董事長
獨立董事林伯峰3台大法律系
新光保全(股)公司 董事長兼總經理
獨立董事姜榮貴3麻州大學電腦工程碩士
VP&GM of Connectivity BU,Quanta Computer
菲思博科技 董事長
獨立董事陳劍威3台科大管理研究所碩士
撼訊科技總經理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108 年4 月18 日依據證交法第14 條之4 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其   運作及主要職責如下:

審計委員會之運作,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1)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2)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3)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4)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5)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審計委員會主要職責如下:
(1)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11)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薪資報酬委員會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之職能,係以專業客觀之地位,就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另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一、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二、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委員會成員

姓 名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
姜榮貴(獨立董事)√  (主席)√  (主席)
林伯峰(獨立董事)
陳劍威(獨立董事)

公司治理執行情形